受委托,我公司于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六日上午九时三十分在岳西县粮食局三楼会议室举行竞卖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卖标的 位于岳西县天堂镇建设东路115号的一幢房地产(广电大楼对面,现为翡翠林大酒店),房产面积约为539.31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住、使用权类型出让,参考价318万元,报名保证金30万元。 二、联系地址:岳西县粮食局大院内(岳西华岳会计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 2172639 13966442588 联系人:程女士 三、登记、咨询及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6月24日下午4:30止。请有意者凭个人身份证或单位营业执照并缴纳相应的保证金和200元的报名费用(若转帐以入帐为准),到岳西华岳会计师事务所(岳西县粮食局一楼)办理登记手续。 详情请见本公司的竞买人须知和特别说明。 (户 名:岳西华岳会计师事务所
2015年6月10日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岳西支行 帐 号:12-857001040004733 ) 竞 买 人 须 知
一、本场竞卖会以竞品的现状为准,本公司和委托方不作任何品质担保,竞买人应事先仔细查看竞品,对有关事项详细咨询,一经应价,即承认竞品现状,如因情况不清造成后果责任自负,本公司对竞品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二、本次竞卖会竞卖方式为增价形式的无声竞卖和有声竞卖,即先由竞卖师报出起竞价,然后由竞买人只举号牌不报价,即表示按照一个加价幅度加价,竞买人也可跳叫,即超过一个加价幅度叫价。如有两个竞买人同时应价,则由竞卖师再按此价进行增价竞卖。 三、竞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有义务向竞卖公司支付3%竞卖手续费,买受人应在竞卖成交后于2014年6月30日前将成交价的50%(包括保证金)汇入指定帐户,余款及手续费在2014年7月15日前全部付清。如不能按期支付,本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成交确认书》),并另行处理竞品。 四、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但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失去约束力。竞卖成交后,竞买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定金,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竞卖标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竞卖保证金不予退还,或者由竞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竞卖标的再行竞卖,竞卖标的再行竞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竞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交纳的手续费,再行竞卖低于原竞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五、竞买人没有举号牌或以其他方式应价无效,也不得拿自制的号牌应价。竞买人号牌不得转让他人使用,若他人举牌应价,造成后果由转让者负责。 六、参加竞买人签订此须知即表明认可以上内容。买受人如对我公司的竞卖程序存在异议,应在竞卖日后七日内提出,否则,我公司不予受理。 七、因竞卖纠纷引起的诉讼由竞卖标的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八、有异于以上规定时,应予当场竞卖会《特别说明》为准,《特别说明》效力高于以上内容。 竞买人签章: 阜阳市诚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6月26日 特 别 说 明
一、本次竞卖会中,竞卖标的为座落位于岳西县天堂镇建设东路115号的一幢房地产(广电大楼对面,现为翡翠林大酒店),房产面积约为539.31平方米,土地面积以过户为准,土地用途为商住、使用权类型出让。竞卖标的中不含现大酒店使用的各种物品。 二、本次竞卖会中,竞品均以竞品的现状为准,竞买人应事先仔细查看竞品,我公司和委托方不做任何品质担保。 三、本次竞卖会中,所注面积仅供参考,实际面积以发证为准,但竞卖成交价不随实际面积变化而发生变化。 四、本次竞卖会中,竞品竞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按成交价3%的比例缴纳竞卖手续费。 五、本次竞卖会中竞品竞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竞卖成交后于2015年6月30日前将成交价的50%(包括保证金)汇入指定帐户,余款及手续费在2015年7月15日前全部付清。如不能按期支付,本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成交确认书》),并另行处理竞品。 六、本次竞卖会中,竞品竞卖成交后,委托方负责提供相关办证材料并协助办理相关证件。房地产过户办证时所有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水、电过户及分户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七、本次竞卖会中,竞品竞卖成交后,买受人在规定时间内缴清全部竞卖价款及竞卖手续费后,委托方于2015年7月16日起与买受人办理竞品交接及过户手续。 八、竞买人在此说明上签章后,即表明认可以上内容。 竞买人(签章) 阜阳市诚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2015年6月26日 来源:岳西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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