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县网络普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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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深入实施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系统梳理、全面掌握全县网络建设、运营状况和安全保护整体情况,夯实网络安全监管和保护基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公安机关互联网安全监督检查规定》等法律法规,根据省、市相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范围、对象及时间安排

  (一)普查范围

  全县网络运营者(指网络的所有者、管理者和网络服务提供者),包括但不限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私企、民企和个人)。其中,军队及个人建设仅用于个人用途的网络除外。

  (二)普查对象

  接入地或运营地在岳西县行政区域内的非涉密网络,包括但不限于:

  1、互联网网站;

  2、信息系统;

  3、工业控制系统;

  4、物联网系统;

  5、移动互联网应用APP;

  6、云平台;

  7、大数据;

  8、开办人为岳西籍或服务范围为岳西的微信公众号等8类网络和服务机构。

  (三)普查时间

  2020年7月24日至9月10日(所有数据统计截止日期为2020年9月10日)。

  二、普查方式

  本次网络普查以网络运营者自主申报为主,县公安局、县网信中心抽查核查为辅的方式开展。网络运营者对本单位、本行业最终普查结果负责。

  (一)自主申报阶段(7月24日至8月31日)。依据属地管辖原则,各派出所负责辖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普查数据收集汇总。各网络运营者认真梳理,全面、如实统计本单位、本行业网络建设、运行、管理和保护现状,填报形成《网络普查通用表》,加盖单位公章同电子版一并于2020年8月25日前报辖区派出所,有行业主管部门的由行业主管部门统一汇总后报送。派出所收集汇总后于8月31日前报岳西县公安局网安大队。联系人汪承华、王力(电话:5764902,报送邮箱:981454207@qq.com)。

  (二)抽查核查(9月1日至9月10日)。县公安局、县网信中心组织对全县网络运营者网络普查情况进行抽查核查。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网络普查工作的重要性,做到应报尽报,确保报送的数据准确无误,杜绝瞒报、漏报现象。

岳西县公安局

岳西县网信中心(代)

2020年7月22日

来源:岳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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