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长河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委办,县直各党(工)委(党组)、总支(支部): 经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黄长河同志任县粮食储备管理中心党组书记; 聂咸群同志任县招商中心党组书记(试用期一年); 吴庆九同志任县医院党委书记(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职务; 刘 康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 梁月升同志任县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管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英豪同志任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储昭淼同志任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 吴南昉同志任县医院党委副书记; 余方友同志任县医院党委委员; 徐万佳同志任县医院党委委员; 储惊蛰同志任县医院党委委员; 何 锐同志任县医院党委委员; 刘锐锋同志任县中医院党委副书记(试用期一年); 胡发庆同志任县中医院党委委员(试用期一年); 吴鹏剑同志任县中医院党委委员(试用期一年); 朱乐军同志任县中医院党委委员; 彭 斌同志任县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 汪知群同志任县粮食储备管理中心党组成员(试用期一年); 沈 欣同志任县粮食储备管理中心党组成员(试用期一年); 王家林同志任县招商中心党组成员; 王胜利同志任县招商中心党组成员。 更名单位领导成员的原任职务,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中共岳西县委组织部 2020年3月17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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